湖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10:26 作者: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民政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

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编办、科技局、民政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团委、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减轻因竞赛带来的学生过重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24号),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省科协联合对《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湘教发20191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属地管理,形成部门合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竞赛活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116


(此件主动公开)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下同)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下同)、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竞赛活动,是指鼓励中小学生完成发展目标,按照一定规则和程序举行的竞争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竞赛和有竞争性的展览、展示、展演、展评、文化节、艺术节等。

第二条竞赛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体现发展素质教育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三条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面向同一群体的同类比赛一般应当合并举行。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全省性学科类竞赛活动。

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的牵头管理工作,可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具体受理、初核工作。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省科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省教育厅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及承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有较强专业影响力。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竞赛活动被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第六条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依据文件的效力等级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或经加注省人民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七条申请举办竞赛活动,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以及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如组织主体为社会组织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履行重大事项报告;

2.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等;

4.举办方的有关承诺书,包括本办法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所列举的事项;

5.省教育厅或受托专业机构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6.上年度经批准并举办了竞赛的主办单位,还应提供上年度赛事总结和财务决算。

第三章认定流程

第八条2023年起,每三年组织一次申报受理和审核。省教育厅或受托专业机构届时将集中受理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关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的申请,申请单位应按本办法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第九条省委编办负责对主办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情况予以确认。省民政厅负责对主办单位为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情况提供查询或予以确认。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省科协负责对本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系统内归口管理单位、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开展的赛事活动举办方资质进行查询,并对竞赛活动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后向省教育厅统一提交申报资料。省教育厅或受托专业机构负责对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及其他直接向其提出申请的举办方进行资质查询,并对所有申请举办的竞赛活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审核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审核通过的竞赛活动汇总后统一编号,在省教育厅j9九游会网站官网公布。不在发布名单之列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